我市目前核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共有三种
目前,我市城市国有土地上核发的房屋权属证书共有三种: 一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,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,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。 二、《房屋共有权证》,共有的房屋,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,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。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 三、《房屋他项权证》,由他项权利人收执。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,受国家法律保护。 上述三证由市房地产管理处向省建设厅报计划,国家建设部委托北京印钞厂统一印制,该书带多种防伪标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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