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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提醒相关居民做好遗失补证手续
发布时间:2003-08-13 作者杨斌: 来源:市建设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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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提醒相关居民做好遗失补证手续

     最近,交易市场工作人员发现,有的房产证丢失的房主持半年前房产证遗失声明的报纸前来办证,却因房管部门未发公告而拿不到证。这里有交易市场服务不到位的方面,虽然做过宣传,给予咨询解释。另一方面,当事人长期以来对产权意识不强,也是造成不能按时领证的原因。国家建设部令(2001)第99号第三章第35条规定,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,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,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,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,经6个月无异议的,予以补发。一般人认为,等6个月时间太长了,但通过半年时间,原则上可认定原证是否丢失,是否被利用,是具有一定科学性和实践性的。为此,提醒房屋产权人注意保管好自己的房产证,发现丢失应持身份证及时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查清房产证号,去报社登报作废,并及时将登遗失声明的报纸送交市房地产交易市场,以便及时发布公告。千万不要把报纸放在家里,因半年期限是从发布公告之日算起的。

 
 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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